修车欠款暂无能力偿还,陕西安康紫阳法院洄水法庭如何巧解执行难题?
2026/10/21 16:52 来源:紫阳法院 阅读:3741
“法官,我弟弟现在经济比较紧张,这笔钱,我来替他还。”近日,洄水法庭办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哥哥主动代为履行债务,一起因修车欠款引发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案情简介
紫阳界岭的石某与陈某原本是朋友关系。早年陈某在石某处维修货车,累计产生维修费1600元。因无力当场支付,陈某向石某出具借条,承诺按期偿还。还款期限到期后,陈某迟迟未能兑现承诺,石某遂将其诉至洄水法庭。审理阶段,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约定陈某分两期支付全部维修费。调解书生效之后,陈某仅还款500元。万般无奈之下,石某向紫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审理
2026年10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同步启动网络财产查控。经全面查询,陈某名下暂无可供即时处置的财产。干警多次电话、当面约谈陈某,深入了解其现实状况,得知陈某近期收入起伏较大,经济承压,无法一次性足额履行案款,案件推进一度陷入僵局。
本案虽标的额不大,但事关群众切身权益。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法官坚持法理情理并重,力争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专程前往陈某家中上门沟通,不巧陈某外出,其兄长在家。法官抓住契机,向陈某兄长细致说明事情原委,逐条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对家庭造成不利影响。
“乡里邻里之间,不能因为这笔小额欠款,让弟弟留下失信记录,影响今后生活。” 听完法官释法明理,陈某兄长充分认识到问题严重性,当即表示愿意代为清偿债务,帮助弟弟化解纠纷,避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随后,在执行干警现场见证下,陈某兄长将 1100 元维修费一次性缴入法院执行专户。申请执行人石某足额收到案款,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认可。这起小标的执行案件,依托亲情纽带,践行善意文明执行,最终圆满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
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得到履行。被执行人应当主动按期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拒不履行将面临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甚至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亲属代为履行债务,既是亲情的担当,也是守住诚信底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及亲属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许姗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