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一棵柏树起纷争,家门口调解促和解

2026/09/21 15:23 来源:旬阳法院    阅读:2464

9月8日,陕西安康旬阳市赵湾镇一村委会的小院里,一场邻里纠纷画上了句号:被告王师傅拿起手机,当场向原告李老汉转账500元;李老汉的儿子小李提笔写下收条,按下鲜红指印。

事情要从2026年1月说起。家住帽顶村的李老汉发现自家林地里一棵老柏树“不翼而飞”,多方打听才知道是邻村的王师傅锯了树裁成三段拉回了家。

李老汉1982年就承包了这片10.5亩林地,2011年县政府又给他颁发了林权证,林地和林木都登记在他名下。他找王师傅要树、要说法,对方却一句话顶回来:“这树长在我二爷坟边上,坟是老辈传下来的,树就该归我。”

村里劝、派出所协调,都没能让两家谈拢。2026年9月,李老汉一纸诉状把王师傅告到旬阳法院赵湾法庭,要求赔偿3000元,或者把树原样退回。

案子到了赵湾法庭,承办法官没有急着开庭下判。在他看来,这种沾亲带故的邻里纠纷,判得清是非,却不一定解得开心结。

法庭当即启动“三力联调”工作机制——依托人民法庭的司法力量,联合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和村委会,把调解现场直接搬到了双方家门口。

调解桌上,法官先把“法理账”算明白:林权证是林地林木权属的法定凭证,擅自砍伐他人林木,就构成侵权。司法所干部和村支书紧接着算“人情账”:两家山场挨着山场,亲戚连着亲戚,一棵树值不了几个钱,为它闹到对簿公堂,往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多不划算。

几轮背靠背谈心,双方都松了口。李老汉体谅对方护坟心切,主动表示树可以留给王师傅做木料;王师傅也认下“没打招呼就砍树,是我理亏”,愿意拿钱补偿。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一致:王师傅一次性补偿500元,柏树归其所有;李老汉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两家因这棵树起的所有纠纷一笔勾销。

“树”的背后,是农村最常见的山林、坟地、邻里纠纷;“500元”的背后,是基层治理的大文章。林权证就是“定心丸”,法律边界讲清楚,人心才能拢得住;而把司法、行政、基层自治的力量拧成一股绳,把调解席摆到村委会、摆到群众家门口,矛盾就化解在了田间地头。这,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秦巴山区的生动实践。(作者:王顺钊


编辑: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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