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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平利:【法典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

2026/07/27 17:13 来源:平利法院    阅读:1万

一、简介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不是一部单行法,而是将我国现行30多部生态环境相关法律、100多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经过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后形成的“百科全书式”的集成法典。如果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保障我们民事权利的“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那么生态环境法典就是保护我们共同家园的“绿色根本大法”。

二、基本定位

(1)政治定位: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法治宣言

第4条首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写入国家基本法律,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核心理念转化为系统的法律制度,实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愿的统一。

(2)功能定位: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法律集成

系统整合了30余部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的实践经验,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保护红线、碳排放权交易等成熟制度上升为法律,实现了生态环境立法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

(3)体系定位:完善法律体系的标志性成果

施行后废止10部法律,增设“生态环境法”为独立法律部门。采用“适度法典化”模式,形成“法典+单行法”的双法源格局,兼顾体系性与灵活性。

三、出台背景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党中央着眼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其背景主要基于解决现实中的四大困境:

(1)解决“法律零散”问题:过去生态环境领域立法数量多、时间跨度大,存在交叉、重复甚至冲突,给执法、司法和守法带来困难。

(2)打破“监管藩篱”:“九龙治水”、多头执法的问题长期存在,部门间协同不足,影响治理效能。

(3)补齐“制度短板”:部分领域存在重末端治理、轻源头预防,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问题。

(4)统一“价值理念”:需要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通过法典形式固化为统一的国家意志和法律价值指引。

四、特点

(1)系统性:首次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利用、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各领域纳入统一法律框架。

(2)协调性:解决了以往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的交叉、重复甚至矛盾问题。

(3)前瞻性:将“双碳”目标、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新兴议题纳入法律调整范围。

(4)操作性:强化了法律责任条款,提高了法律的可执行性。

五、意义

(1)对国家治理的意义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提供完整法律载体;

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实现从“分散治理”到“系统治理”的转变;

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法律防线。

(2)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

推动绿色转型:以法律强制力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促进高质量发展: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和红线,为可持续发展划定空间;

创造绿色就业:环保产业、生态修复等领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3)对公民社会的意义

强化环境权益保障:明确公民环境权,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提升环境意识:通过普法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理念;

改善生活品质:从根本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六、预防为主、系统治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公众参与、损害担责。(通讯员:李轩、程斯柱)


编辑: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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