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轻信中间人被骗400万!陕西白河法院提醒创业者守好钱袋子

2026/07/21 17:08 来源:白河法院    阅读:2591

投资创业、项目承包本是增收致富的途径,但不少经营者求项目心切,容易忽略资质核验、轻信中间人说辞,落入精心编织的合同诈骗圈套。近日,白河法院审理一起合同诈骗罪案件,被告人虚构项目资源骗取巨额资金,最终获重刑。

案情详情

2024年12月中旬,被害人秦某某经他人介绍认识房某,向其咨询某企业煤矿承包相关事宜。房某自身根本不具备办理煤矿承包手续、获取开采指标的能力,却刻意编造谎言,声称与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私交深厚,可帮忙拿下煤矿开采指标,以此取得秦某某信任,双方就此签订承包相关合同。 秦某某深信不疑,依照合同约定先行向房某转账300万元。事后房某又继续捏造事实,谎称煤矿承包权已基本敲定,还差200万元用于疏通、打点相关关系。急于拿下项目的秦某某未加核实,再次向房某支付200万元,前后累计转账500万元。

待秦某某察觉项目根本无法落地、意识到上当受骗后,多次向房某索要钱款。房某仅退还100万元,剩余400万元全部被其私自挪作他用,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

法院审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房某此次实施诈骗行为时,正处于前罪缓刑考验期限内。其主观上以非法占有资金为目的,在完全无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虚构合作资源与项目权限,通过签订合同骗取被害人保证金,涉案金额属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房某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将前罪刑罚与本次合同诈骗罪刑罚实行数罪并罚。最终,白河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房某犯合同诈骗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42万元;同时责令房某全额退赔被害人秦某某经济损失400万元。

普法寄语

市场交易务必擦亮双眼,项目投资谨防合同骗局。本案中,房某精准抓住当事人急于承包煤矿、迫切获取项目的心理,利用双方信息不对称、受害人轻信他人的弱点,刻意打造人脉广、办事靠谱的中间人形象,一步步设下圈套骗取巨额资金。而秦某某因求成心切、疏于核实对方资质与项目真实性,轻率支付大额款项,最终蒙受巨额财产损失;房某则因诈骗犯罪锒铛入狱,付出沉重法律代价,实属罪有应得。

在此提醒广大市场经营者、投资人:洽谈工程、矿产等大额承包项目时,务必实地核验企业资质、项目审批文件、对方履约证明,切勿轻信中间人“有关系、能办事”的口头承诺;大额资金交付前做好背景尽调,规范签订正式合同,留存转账、沟通凭证,一旦遭遇虚假项目、钱款被骗,第一时间报警维权,守住自身财产安全底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通讯员:熊英俊)(张涛)



编辑: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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