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遭犬只咬伤 法官上门化干戈为玉帛
5月28日上午,天降大雨,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人民法院涧池法庭法官主动下沉乡村,联合村干部上门开展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把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案情回顾
涧池镇一八旬老人张某散步时,不幸被邻居陈某饲养的犬只咬伤,慌乱中摔倒,造成多处受伤。老人就医后在家休养,其家属多次与陈某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家属前往涧池法庭咨询,准备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承办法官在了解事情原委后,第一时间对接村组干部,梳理前期沟通情况。考虑到双方邻里关系和睦、案件事实清晰,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为避免邻里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决定上门开展现场调解。

调解现场,法官结合法理与情理耐心释法说理,村干部也从中规劝疏导。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当场,陈某按照协议约定一次性履行全部赔偿款项,纠纷圆满解决。“司法服务多向前一步,群众的烦心事就能少一分。”参与调解的法官说道。一直以来,涧池法庭深耕“3+3+N”工作模式,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法庭立足基层解纷“桥头堡”职能,不止于案件审判,更将实质性化解矛盾作为工作重点,从群众咨询中排查风险、靠前介入,力争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萌芽,用心用情守护辖区群众安宁。(通讯员:汪明)(张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