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目青山藏隐患 多措并举护生态——陕西甘泉县石门镇村庄生态破坏问题亟待重视
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石门镇新庄科村与徐寨村之间,青山环抱、草木丰茂,优越的自然生态基底孕育了一方水土。多年来,封山禁牧政策落地生根,山林植被持续恢复,水土流失有效治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格局逐步形成,这片绿水青山成为当地弥足珍贵的生态财富。然而近期途经发现,区域内违规进山放牧、山沟采石等生态破坏问题突出,隐患持续蔓延,亟待高度重视、从严整治。

封山禁牧是守护山林资源、涵养生态环境的关键举措,更是维系区域生态稳定的重要支撑。但部分村民受短期经济利益驱使,生态保护意识淡薄,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私自赶羊群进山放养 。成群牲畜肆意啃食植被,山林草木,生态损耗日积月累,让来之不易的植被修复成果大打折扣,违背了封山禁牧的政策初衷。

如果说违规放牧是渐进式生态侵害,那么隐蔽性采石则是对山体生态的毁灭性打击,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的规定 。在王家窑子村与梁庄村之间的偏僻山沟内,2025年后半年开挖、2026年初大规模开采的采石作业仍在进行。机械设备轰鸣作业,铲除原生植被、破损山体结构,导致苍翠山体出现大面积裸露创面,岩层外露、沟壑斑驳,留下难以愈合的“生态伤疤”。

长期无序采石彻底打破局部生态平衡,加剧水土流失,造成地表土壤流失、岩石裸露、植被消亡,不仅损毁乡村自然风貌,更造成短期内无法修复的结构性生态损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此类毁坏林地行为,可责令停止违法、限期恢复植被,并处恢复费用三倍以下罚款;若非法占用毁坏公益林地五亩以上、商品林地十亩以上,还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面临刑事追责 。
生态保护功在千秋、利在长远,守护绿水青山刻不容缓。亟需相关部门尽快深入现场排查核实,严厉查处违规放牧、采石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开展受损区域生态修复治理,补齐基层监管短板,牢牢守住乡村生态安全底线,让秀美山林重现盎然生机。
(通讯员:吴玉丹)(刘延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