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禁种铲毒零容忍 筑牢无毒防护墙|城固县公安严查非法种植罂粟案 以案普法守牢禁毒底线

毒品原植物是毒品滋生的源头,禁种铲毒是守护群众生命健康、筑牢无毒家园的第一道防线。为彻底铲除毒品滋生土壤,严防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行为反弹,城固县公安局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以“零容忍、零懈怠、全覆盖”的工作态度,常态化推进禁种铲毒专项排查行动,用硬核执法斩断涉毒源头,用深度普法唤醒群众法治意识,全力守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与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近日,桔园派出所联合禁毒大队聚焦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闲置空地、偏远林地等非法种植高发区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禁种铲毒专项排查,以“不放过一株、不遗留一处”的较真态度,逐户逐地块细致摸排。排查过程中,民警精准发现一处隐蔽种植的非法罂粟植株,当即开展现场核查、固定违法证据,依法对非法种植的169株罂粟全部予以彻底铲除,当场斩断这一涉毒源头隐患。

经深入调查核实,该违法行为人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听信不实传言、心存侥幸心理,私自种植罂粟,全然不知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更对罂粟背后潜藏的巨大健康危害与法律责任一无所知。而罂粟作为国家明令严禁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其危害远超群众认知:从罂粟中可提取罂粟浓缩物、罂粟壳、阿片等物质,阿片更是鸦片的主要来源,从中进一步提炼的吗啡、可待因、蒂巴因,均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麻醉药品,这类物质一旦长期食用,会产生极强的身体依赖性,极易成瘾,慢性中毒损伤五脏六腑,严重时更会引发呼吸中枢麻痹,直接危及生命安全,对个人健康、家庭幸福都具有毁灭性危害。

针对这一违法案件,城固公安坚持“执法与普法并行、惩处与教育同步”,在查清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以刚性执法彰显禁种铲毒的坚定决心,让心存侥幸者付出法律代价。

同时,民警以本案为鲜活教材,现场开展沉浸式禁毒普法教育,面对面向违法行为人、周边群众详细拆解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成本,逐条解读国家禁毒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清“种植即违法、株数皆追责”的硬性要求,彻底破除部分群众“少量种植不违法、用于治病无危害”的错误认知,引导群众认清毒品原植物危害,主动摒弃侥幸心理,自觉抵制非法种植行为,从思想根源上筑牢禁毒防毒思想防线。

法律科普明底线 违法追责无例外

罂粟属于国家明确禁止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无论种植数量多少、无论出于何种用途,均属于违法行为,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清晰明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非法种植罂粟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抗拒铲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禁种铲毒无小事,无毒家园靠共建。城固公安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在自家阳台、楼顶、庭院、田间等任何区域私自种植罂粟,切勿随意获取、留存、传播罂粟种子;日常生活中,若发现疑似毒品原植物植株、非法种植线索或其他涉毒可疑情况,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举报。

下一步,城固县公安局将持续深化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加大排查力度、拓宽宣传覆盖面、强化执法震慑力,坚持源头管控、打防并举、普法先行,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全面筑牢毒品源头防控屏障,全力守护辖区群众远离毒品侵害,共建共享平安无毒城固。(张中奇 王卫新)



编辑: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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