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联动化纠纷 暖心调解护平安
4月27日,汉阴县人民法院涧池法庭联合紫云南郡社区,高效开展诉前调解,成功就地化解一起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将矛盾实质性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讼前端,切实减轻群众维权成本。
基本案情:未成年人王某驾驶电动摩托车途中转弯时,不慎撞倒过路行人李某,致使李某骨折、全身多处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家属就医疗、误工、护理等多项赔偿费用分歧较大,情绪对立明显,社区干部多次组织劝解协调,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社区干部遂即向涧池法庭致电求助。接到电话后,法庭干警快速下沉社区现场,依托“3+3+N”联动化解工作模式,同步梳理事故完整经过、核验伤情诊疗凭证、固定现场事实证据。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相关专项规定,向双方释明未成年人肇事对应的监护人法定责任、诉讼耗时成本、举证实际压力及后续执行各类风险,逐条拆解核算合理合法赔偿明细,厘清权责边界,打消双方不合理预期。
在法庭干警与社区干部的联合温情劝导、法理双向疏导下,双方当事人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侵权方当场足额履行全部赔偿款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示:未成年人避险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较弱,违规驾乘电动车、电动摩托车,极易诱发道路安全事故。依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监护人必须依法承担全部侵权赔偿责任。广大家长务必压实监护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从严管控家用两轮车辆,严禁未成年人违规驾车上路。同时,辖区群众遇邻里、交通类民事纠纷,优先选择社区联动调解、法庭诉前调处等便捷渠道理性维权,省时省心省力,高效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讯员:汪明)(张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