戮力化解纠纷 守护少年微光——石泉法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月31日,石泉法院柳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石泉县某中学两名未成年人因打架引发的纠纷。此次调解坚持“调审结合、以案说法”,在妥善解决赔偿争议的同时,引导涉事学生当面握手言和,以温情司法化解隔阂,用专业宣讲筑牢防线,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与法治教育的双重成效。
琐事引冲突 矛盾陷僵局
据悉,石泉县某中学两名未成年学生因日常琐事发生口角,年轻气盛之下引发肢体冲突,不仅造成一方学生鼻骨骨折,也导致双方家庭产生隔阂,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矛盾逐渐升级。柳城法庭接到相关诉求后,考虑到双方均为未成年人,若简单处置可能加剧矛盾,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和学业发展,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介入,主动对接学校、联系双方监护人,启动庭前调解程序,将“化解矛盾、教育引导”作为核心工作目标。
温情化隔阂 法治明底线
调解现场,法官并未简单“坐堂问案”,而是特意营造温和的沟通氛围,避开生硬的法条说教,以“拉家常”的方式拉近与孩子和家长的距离。法官分别与双方监护人沟通交流,一方面向打人学生的监护人阐明,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依法对孩子负有监护教育职责,孩子造成他人损害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引导其重视家庭教育,多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及时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受伤学生监护人的情绪,劝说其理性看待校园纠纷,体谅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给对方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共同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整个调解过程中,法官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兼顾法理与情理,既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又注重化解情感隔阂。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监护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打人学生(一方学生)的监护人自愿承担受伤学生的医疗费用等相关损失,一场可能影响青少年成长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多元护成长 司法显温情
调解落幕,法治护航不停步。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当即前往石泉县某中学,以此次打架纠纷调解为切入点,组织涉事学生当面“谈心”,双方学生均能直面问题,主动坦诚道歉,并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和同学相处中的不足。随后,在老师和家长的见证下,两名学生紧握双手,敞开心扉,并承诺今后友好相处、互帮互助。(通讯员:赵宇)(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