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滨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3月11日下午,汉滨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刘染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要部署。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学习教育总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始终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扎实开展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性。要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认识正确政绩观的极端重要性,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怎么看”和“怎么干”的问题,自觉把正确政绩观融入党性修养、体现到司法实践全过程。
二要坚持知行合一,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司法审判实践。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司法改革、司法政务、队伍建设等具体工作中,以正确政绩观指导做实司法审判各项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司法规律,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司法业绩。
三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详细的学习教育方案。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对标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带头学习、带头研讨、带头查摆、带头整改。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实干担当氛围,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付亚军)(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