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新闻敲诈承诺书
2025/10/28 15:47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1万
拒绝新闻敲诈承诺书
本人作为新闻从业人员 / 新闻机构代表,深刻认识到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使命担当,明晰新闻敲诈对传播秩序、营商环境及行业公信力的严重危害。为坚守新闻良知,践行法治精神,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恪守职业伦理,筑牢思想防线
1. 坚定践行《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以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为职业追求,将新闻真实性作为生命线,坚决抵制以媒谋私的利益诱惑。
2. 定期主动学习《刑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廉洁行为自律公约》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 “打假治敲” 专项行动要求,明确新闻敲诈的法律后果与职业代价。
二、规范执业行为,严守操作底线
1. 绝不假借 “舆论监督” 之名实施违法犯罪,严禁通过恶意搜集、编发负面信息,以曝光相威胁索要财物、强迫交易或要求 “有偿删帖”。
2. 严格执行采编流程规范:采访出示有效证件,关键事实需经双独立信源交叉验证;杜绝 “新闻搭车”“软文硬发”,确保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严格分离。
3. 不针对财经、食药等敏感领域企业,尤其是上市、融资关键节点的单位实施胁迫性行为;不参与 “信息收集 — 发布 — 洽谈收费 — 删帖” 等链条式操作。
三、主动接受监督,强化责任担当
1. 建立个人执业台账,对涉及负面报道的选题、信源、审核流程全程留痕,接受单位内部监督与行业主管部门检查。
2. 发现他人实施新闻敲诈行为时,及时向所在机构或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举报,并配合调查取证,坚决不做 “行业内鬼”。
3. 若因失职导致虚假报道传播,或违反本承诺实施敲诈行为,自愿接受以下处理:个人承担法律责任,接受行政处罚;被单位开除并列入行业黑名单;公开致歉消除影响。
四、承诺效力与说明
1.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长期有效,覆盖本人全部执业活动及离职后涉及原执业领域的相关行为。
2. 新闻机构承诺人另附加义务:建立三级审核、纠错问责机制,每年开展不少于 4 次反敲诈培训,引入技术手段防范虚假信息风险。
承诺人(签名 /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______月______日
见证人(单位 / 主管部门签章)